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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眼中的粤桂协作”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5-10-09 17:53:40 来源:隆林融媒体中心 作者: 点击: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决策部署,全面展现粤桂协作成效,讲好协作故事,隆林各族自治县对口协作服务中心决定组织开展“我眼中的粤桂协作”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一)全面反映贯彻落实中央东西部协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方位展现罗湖区对口帮扶隆林各族自治县在产业振兴、区域协作、劳务协作、教育医疗、消费帮扶、文化旅游等领域的阶段性成果。

(二)围绕东西部协作(罗湖区对口帮扶隆林)主题,选取典型人物、典型故事和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地点,以小见大,生动呈现协作成效。

(三)鼓励通过镜头记录家乡发展变化,捕捉帮扶动人瞬间,真实反映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鼓励作品展现各地特色产业、文化传统、历史底蕴和自然地理风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对口协作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融创传媒有限公司

三、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二)作品评审:12月上旬,由自治县对口协作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摄影协会等单位人员评审并确定入选作品。

(三)布展与画册制作:12月中旬。

(四)展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对入选作品按每幅200元予以奖励,不另颁发荣誉证书。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突出思想性与艺术性,积极健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协作成效,传递正能量。

紧扣主题,反映粤桂协作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展现协作在推动隆林发展新质生产力、生态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新担当、新作为。

(二)作品规格

作品须配有简要完整的标题和说明,包括拍摄地点、时间及基本背景信息。

六、投稿要求

(一)所有作品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报送(E_mail:llrccm@163.com)。

(二)自2016年粤桂协作以来于隆林境内拍摄的作品(详见附件),内容真实、影像清晰。格式为JPG,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大小不低于3MB。作品可为单幅或组照(每组4–6幅),黑白、彩色不限。谢绝合成、多次曝光及电脑技术人工修改的作品。

(三)其他要求

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须使用真实姓名。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投稿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有权使用入选作品用于画册编辑、展览及相关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二)作品中出现党旗、国旗、军旗等须符合相关规范。

(三)作品中使用地图须准确(可参考:http://bzdt.ch.mmr.gov.cn/)。

(四)涉及少数民族的内容,须准确反映其名称、风俗、服饰等。

(五)涉及宗教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六)投稿者应保证作品为其原创并享有合法权利,若涉及他人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由投稿者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承办方所有。未尽事宜,请联系隆林各族自治县融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婷 电话:0776-8212282。

附件:东西部协作隆林项目

 

 

 

隆林各族自治县对口协作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