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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推荐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集体和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68号)和《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百办通〔2025〕57号)文件要求,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把关评审,并经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拟定隆林各族自治县对口协作服务中心、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河马村村民委员会、隆林众仁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等4个单位推荐为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集体;自治县党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嘉仪、自治县发改局农经股负责人、克长乡联合村驻村第一书记潘兵超、金钟山乡弄八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光勇、隆或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韦启润等4名同志推荐为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至自治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1900号。
邮政编码:533400
监督电话:0776—8223599
附件:1.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集体推荐对象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
